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顺德尖峰电价上浮25%!下个月执行电价收费标准!

来源:发布时间:2021-09-24 13:32:13点击率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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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前,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

《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》

通知明确,广东省内将

完善现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

实施尖峰电价政策

尖峰电价上浮25%





完善现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



01


维持现行实施范围


广东省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实施范围维持不变,即包括大工业用户、普通工业专用变压器用户,国家和省对部分用户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有专门规定的按其规定。居民用户的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按本通知规定调整,居民用户可自主选择是否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。下一步视情况将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扩大到其他工商业用户。


02


优化时段划分


全省统一划分峰谷分时电价时段,高峰时段为10-12点、14-19点;低谷时段为0-8点;其余时段为平段。


03


拉大峰谷比价


峰平谷比价从现行的1.65:1:0.5调整为1.7:1:0.38。






实施尖峰电价政策



01


实施范围


尖峰电价实施范围与上述峰谷分时电价政策一致,不包括居民用户。


02


执行时间


尖峰电价执行时间为7月、8月和9月三个整月,以及其他月份中日气温达到35℃及以上的高温天。日气温以中央电视台一套每晚19点新闻联播节目天气预报中发布的广州次日温度为准,次日予以实施。


03


执行时段


尖峰电价每天的执行时段为11-12时、15-17时共三个小时。


04


尖峰电价水平


尖峰电价在上述峰谷分时电价的峰段电价基础上上浮25%。


05


其他事项



  • 电网公司要对峰谷分时电价(含尖峰电价)政策的收入情况单独归集、单独反映,产生的盈亏在下一监管周期省级电网输配电价核定时统筹考虑。


  • 各地发展改革部门和电网公司要精心组织,周密部署,加强政策宣传引导,确保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平稳实施;要采取多种方式告知相关用户并进行政策解读,做到执行政策的用户知悉峰谷分时电价政策的有关规定及重要作用,争取各方理解支持。执行中发现的情况和问题,请及时报告我委。


  • 本通知自2021年10月1日起执行,现行政策与本通知不符的,以本通知规定为准。


  • 深圳市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另行制定公布。







《通知》对各方的影响情况



此次完善峰谷分时电价政策,按照维持销售电价总水平基本稳定的原则设计,对社会总体用电成本影响较小。


对工业企业而言,由于合理拉大了峰谷电价价差,高峰时段的电价有所上调,低谷时段的电价有所下调,能够错峰用电、在低谷时段多用电的企业用电成本会下降,在高峰时段特别是尖峰时段多用电的企业用电成本会有所上升,即需要承担高峰和尖峰时段增加的供电成本。考虑到部分商业用户错峰用电难度大,此次暂未对商业用户实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。


对居民而言则总体有利,如居民用户认为自身家庭用电符合低谷多用电、高峰少用电的情况,可选择执行峰谷分时电价,从而减少电费支出;反之则可不选择执行峰谷分时电价。


需要指出的是,峰谷分时电价政策的实施,可有效减少一些不必要的输配电、发电资源投入,提升电力系统运行效率和经济性,有利于从总体上降低全社会用电成本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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